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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防灾宣传刻不容缓
——云南鲁甸地震引发的思考

作者:沈炳良 吴利民 来源:海门人防办 发表时间:2014-9-10 14:59:16 查看: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死亡600多人,失踪1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超63亿。地震再一次震痛了亿万国人的心。人们在奋力救援、慷慨解囊的同时,都在反思,我们在防震救灾方面到底能有多大作为,能否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在地震灾害面前究竟能干些什么?
  痛定思痛,农村地震灾害频发凸显防灾宣传“盲区”
  与旱灾、水灾、风灾、泥石流等灾害相比,地震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救援难的特点。除了上述共性以外,地震发生在农村还呈现诸多的不同。一是地处边远,救援距离远;农村通常远离城市,而救援力量大多在城市,救援距离远,救援时间较长,相对于刻不容缓的救援工作,时间是最大的敌人。鲁甸县城距最远的乡镇近50公里,救援力量难于在黄金72小时内到达。二是交通不便,救援难度大;农村特别是山区交通条件差,山路崎岖,加上地震造成的塌方、泥石流阻断交通,救援部队开进速度缓慢,影响救援。三是人员分散,影响救援效果。山区农村居民居住情况高度分散,有的村落地处深山,地震发生时,往往会成为救援的死角。四是居住条件差,房屋损毁严重。农村的房屋多是居民自建,抗震效果差。农民建房的地点选择、材料、结构大多难于满足抗震要求。五是边远农村通信条件差,救援指挥受限制。山区信号差,甚至没有信号,给灾情的上报和救援指挥带来困难。
  上述客观因素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农村地震的损失和社会影响。人们往往也因为这种客观原因而忽视了对主观因素的审视。那就是广大农村地区在道路、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上的不足,在地震预防和群测群防投资上的不足,特别是防灾减灾宣传的严重匮乏,广大农民缺乏基本的防灾意识和逃生技能,形成了事实上的防灾宣传“盲区”。
  认真剖析,“城乡差距”掩盖现行防灾宣传“误区”
  与农村防灾减灾宣传不力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城市,特别是发达地区在防灾减灾宣传上的轰轰烈烈。这种表面上的热闹难掩防灾宣传的乏力和“误区”。
  一是条块分割,影响了防灾宣传的效果。地震、民政、消防、民防主管单位各自为政,形成不了宣传的合力。体制上的混乱,造成资源浪费,防灾宣传效果大打折扣。二是各部门在防灾宣传中普遍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在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的前提下,农村防灾减灾宣传的“乏力”,导致同样遭受地震,农村的危害和损失更大、救援更难。据专家论证,通常6.5级地震死亡人数在50~300之间,而鲁甸地震的伤亡人数大大超过了正常范围。三是防灾宣传“应景式”多,常态化少。我们的宣传仅仅在几个纪念日集中开展,宣传面也只局限于少数过往行人。防灾宣传的普及面不够。在我印象中好像只有“5·12”,平时宣传少之又少,而到农村进行宣传就更少。四是宣传手段较为简单。大部分社区仅仅满足于在宣传栏内张贴几份宣传材料,且长年不换,手段简单,不能引起群众了解地震知识的兴趣。绝大部分农村连宣传栏都见不到。有关部门下发的防灾小册子、挂图、光盘等各类宣传材料大都束之高阁,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五是防灾演练千篇一律,群众参与度不高。各地各部门每年都组织开展防灾演练,但多是在走程序,参演人员兴趣不高,效果不大。许多社区考虑到“安全”因素,让一些社区干部、志愿者参加演练,小区业主成了看客。难得搞一次大型的综合演练,只图场面弘大,演练演变成演戏,投入巨大,效果一般。而广大农民则连“看戏”的机会都很少。六是宣传对象存在“偏科”。主要以学生和城市居民为主,农村则主要集在中乡镇和村干部,广大农民通常被忽略。对农民进行的防灾宣传,因地域广、居住分散难于落实。
  顺势作为,“农村旮旯”应成防灾减灾宣传“特区”
  综上所述,农村在防灾宣传上被明显“忽略”了,成了被遗忘的“角落”,一个辽阔的“角落”。因此在今后的防灾减灾宣传中,农村应该成为防灾宣传的一个重点地区,逐步消除边远地区在防灾宣传上的“地区差别”,让广大农民也有同样享受防灾宣传的权利,掌握防灾知识,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我们觉得在农村防灾宣传方面,人防部门至少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强化对农村的防灾宣传力度。
  一是注重沟通协同,加强部门联动。人防部门要主动打破部门限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实现资源共享。在人防工程建设、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和人防疏散地域建设中充分考虑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需要,将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功能融为一体。协调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乡镇人防疏散演练与防灾逃生演练,统一各类标志标识的制作和安装,反对重复投资节省行政资源。(例如,海门市即将建设的人防教育馆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定名为“海门市城市应急综合教育馆”,把单一的人防教育,扩大为集防空、防震、应急处置、气象灾害、火灾、交通事故等为一体的综合教育和科普教育大平台)。二是民防向乡镇延伸要有扎实举措。民防向乡镇延伸不能仅仅局限于组织机构的延伸,而要有实际举措。人防宣传应成为乡镇人防干部(助理)的重要工作。“民防进社区活动”应迅速普及到乡镇农村社区。三是丰富宣传手段,强调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广播、电视网络及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设宣传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宣传防灾减灾政策法规和科技知识;采取专家宣讲的形式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教育。由市人防、卫生、科技、民政、水利、气象、消防、地震、燃气等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到自然灾害易发的地区,开展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充分利用农村文化中心户带领农民学习和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利用农村中小学校这个阵地,从小学生抓起,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防灾减灾教育,学生们学好后回家当小老师对家长进行宣传。多措并举,真正实现防灾宣传“走村入户”。四是因地制宜、加强农村防灾宣传的针对性。受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的限制,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救灾难度更大,因此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要优先开展防灾宣传,降低灾害损失;对农民的防灾宣传要根据留村农民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强调“通俗”性,方便群众掌握;要结合当地文化特色,采用山歌、民歌的形式,把人防知识融入文艺节目,让广大农民朋友更易于接受。五是加强农村村级组织灾害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农村村级组织是在灾害发生时处在第一现场、第一时间的组织,是农民在受灾时的最近、最信任的组织,他们对环境十分了解,对灾民熟悉。人防部门可结合“民防进农村”活动,指导村委会做好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组织的群众应急演练,提高群众掌握自救和救助他人的技能。分批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防灾减灾专业知识培训,搞高应急处置的组织能力。
  总之,农村这个广袤的“角落”,不该成为防灾宣传的“盲区”,而应该引起各有关单位的高度关注。农民避灾自救能力是农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是农村防灾减灾的主体。农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创新,提升农村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造福广大人民。
  人防部门在农村防灾宣传中应该大有作为,同时也能够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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